2024年1月4日上午,副省长、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孙勇主持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听取2023年第二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开展情况汇报,并审议督察报告。
会议指出,开展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是贯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省委、省政府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各督察组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贯彻全国及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服务大局,坚持系统观念,坚持问题导向和严的基调,充分发挥督察利剑作用,高质量完成2023年第二批对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含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督察工作,进一步推动省直部门落实“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的责任。
会议强调,要全力推动整改落实,做好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领导小组办公室督促被督察的4个省直部门科学制定整改方案,做到“不等不靠”,能立即整改的马上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阶段性目标,限期整改。要一体推进问题整改,将此次督察反馈问题及转办的信访件纳入“1+1+N”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体系,严格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高质量、高标准把问题整改到位。要举一反三主动排查,结合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质量提升行动,全面整改共性、关联性、衍生性问题,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
会议要求,要健全完善省级督察制度,统筹谋划省级督察工作,不断创新方式方法,进一步发挥好督察利剑作用,推动地方和部门有效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为加快建设山水秀美的生态强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安徽作出新的贡献。
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组长、副组长、总协调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