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环函〔2022〕320号
各市生态环境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的智力优势和技术支撑作用,提高评审工作质量和水平,我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遴选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省范围内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及相近专业的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
二、资格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二)作风正派、办事公道,坚持原则,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三)专业技术水平较高,业务工作能力较强,在本专业同行专家中具有一定权威性和知名度。
(四)熟悉国家及我省有关职称政策,深入了解本专业发展趋势,实践经验丰富。
(五)身体健康,热心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参加评审活动的时间和精力;熟练计算机操作,适应网上评审工作要求。
(六)现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5年以上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1年以上,具有副高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4周岁、正高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7周岁。
三、推荐程序及要求
本次推荐工作按照个人申报、组织推荐、所在单位审核、省生态环境厅审查的程序进行。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附件),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申报人所在单位。
(二)申报人所在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并加盖公章。
(三)省生态环境厅组织对推荐的专家进行资格审查,择优组建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
请于2022年5月31日前将符合条件的专家库成员人选推荐表,以及人选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报送(邮寄)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合肥市蜀山区怀宁路1766号,邮编:230071),并将推荐表电子版发送至154112601@qq.com。
联 系 人:夏亚松
联系电话:0551—62376659
附件:安徽省环境保护工程专业技术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库成员推荐表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
2022年3月14日